增值税永远不得抵扣的服务有哪些

增值税永远不得抵扣的服务有哪些
  • 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增值税永远不得抵扣的服务有:餐饮服务、娱乐服务、贷款服务等。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 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包括用于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简易计税项目、个人消费、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等。这些情况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原因是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项税抵扣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范围。例如,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因为其用途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能...

  • 法律分析:第一种情况:用于简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第二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第三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

  • 增值税不能抵扣的范围:1、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2、除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4、由于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5、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

  • 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是:1、非正常损失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3、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其他项目内容。【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

  • 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这类项目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 非正常损失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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