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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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中规定,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指出,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是的
正确答案:ABD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收到的流转税减免或返还,除了有明确用途的税款外,所有其他流转税减免或返还都应计入收入总额,并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处理上,对于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当期利润,但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企业收到的减免或返还的税款,除指定用途的税款外,均应计入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接受股东赠予财产计入资本金的,不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如果作为收入处理的,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
接受捐赠收入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捐赠收入属于企业通过接受赠与的方式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但是,对于以下的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