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本年度盈利,怎么计算应纳税额呢?

如果一个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本年度盈利,怎么计算应纳税额呢?
  • 比如说一个企业2009年亏损50万,然后2010年盈利30万,在计算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是可以弥补上一年的亏损的,那30-50=-20,然后20*25%来计算2010年的应纳税额吗?在不考虑企业其他收入与支出的情况下。——是的,你说的完全正确。

    但是,有一点更正一下:
    30-50=-20
    然后-20*25%来计算2010年的应纳税额。你漏了负号,2010年的应纳税额为0
  • 上年度亏损50万本年度盈利30万,还是亏损20万,免税,。11年如果再盈利20万也免税,12年盈利30万那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了,有些地区是24%(东部),企业所得税缴纳有五个过渡年。如果五个过度年都亏损,我预计这个企业差不多要倒了
  • 09年的亏损可在未来5个会计年度内弥补,10年企业累计亏损20万,故不交税。
  • 如果上一年度企业出现亏损,而本年度实现了盈利,那么企业首先应该用本年度的盈利来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在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而第十八条则进一步指出...

  • 如果上年度企业亏损,本年度盈利,则先用盈利部分(实现的利润)弥补上年的亏损,所得余额再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法律依据:1、《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在上一年度出现亏损时,该亏损会在年末记入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成为年末的未分配利润的一部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并作为新账页的年初数。这意味着,企业在开始新的会计年度时,会带着上一年度的亏损进入新账页。新年度的净利润则是通过一系列详细的财务核算来确定的。具体来说,企业需要通过营业...

  • 企业在上一年度出现亏损时,这部分亏损会在年末被记录在未分配利润中,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其年末数值。当开始编制新一年度的账簿时,这部分亏损将作为新账簿的年初数据。第二年的净利润则通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先亏先补,后亏后补。亏损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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