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收购废纸倒卖给造纸厂,请问税率是多少?急,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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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08年12月9日,财税[2008]1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贵公司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那里购进废纸,如果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7%。
贵公司把废纸卖给造纸厂,开的 税率是17%。 - 把废纸卖给造纸厂,开的 税率是17%。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那里购进废纸,如果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7%。
根据我国《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根据我国《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扩展资料:
据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长期以来一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自2011年起,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被全面取消。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免征政策,从事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须按17%全额缴纳增值税,只给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两年的“先征后返”优惠政策:2009年先征后返70%,2010年先征后返50%。
按照这一通知,2011年起退税政策全面取消,目前,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现象虽然得到遏制,但回收行业的税负率由2010年的8.863%骤升为16.12%,大量回收公司面临停产或注销,直接影响了下游利废企业的生产成本。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人民网-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鼓励再生资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