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租赁费和报销费税务上如何处理

私车公用,租赁费和报销费税务上如何处理
  •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容易和企业发放车补搞混,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一直存在争议。从各地税务部门的解释看,对此问题的操作原则是,不完全认可,不完全否定。
    建议:
    一、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四、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 2003,646号文件的规定: 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

  • 私车公用,如存在租赁(签租赁合同),且取得租赁发票,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等等),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若合同约定,汽油费、停车费、维修费属于车辆租金收入的一部分,该部分收入应并入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该...

  • 若合同约定,汽油费、停车费、维修费属于车辆租金收入的一部分,该部分收入应并入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该部分不属于租金收入,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由员工先垫付,再报销的费用,则不作为个人应税所得.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怎么做?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到企业...

  •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扮镇的经营活动,公司给予报销租赁费或者汽油费、路桥费、汽车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或者发放补贴的一种经济行为。私车公用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公司将企业主或员工的车辆用作企业生产经营之用,公司给车主支付租金或报销相关费用。但由于车辆使用的随意...

  • 首先,确保所有支出都有合法的租车协议作为依据,明确标注公私用途,这样可以提高报销的合理性。私车公用的费用,如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只要与公司业务相关,都可以纳入报销范围。但需要注意,非公务使用部分不能报销,以免引发税务风险。至于协议模板,财务部门可以参考官方发布的样本或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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