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通过认证,怎么回事?

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通过认证,怎么回事?
  • 存在不能认证抵扣的原因:一是假票;二是印刷错票;三是有关信息填写错误;四是密码区有问题;六是属于已作废票;七是其他问题。对此,可向对方要求重新开具,并将此票退回。只要在认证期内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 确认是不是抵扣联。。验证不过去
    可能是密文区错误,税号错误,发票号码错误等
  • 一、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二、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条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
  • 存在不能认证抵扣的原因:一是假票;二是印刷错票;三是有关信息填写错误;四是密码区有问题;六是属于已作废票;七是其他问题。对此,可向对方要求重新开具,并将此票退回。只要在认证期内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票。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第一次上传后,没有认证通过,你可以把那张发票调出来看看录入的发票的发票信息是不是与你实际的相符。包括纳税人信息税号,金额之类还有密码区等等。等一致后在重新上传一次就ok了。若这次还是不行就不要在上传了,拿着这张发票区税务局认证吧 ...

  • 出现这种情况,解决方案为:1.你可以让对方单位给你出具一张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拒收证明,拒收证明里写清楚拒收的理由,错误的信息和正确的书面材料(即对方正确的单位名字)。2.你在防伪税控机子里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你单位财务章,一份交税务机关,一份自己留存,...

  • 必须及时到税局大厅去找国税工作人员代你认证,他们可以采取人工干预的方式,有些在自己家里通不过的,到大厅说不定就可以通过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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