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1年的,税务机关能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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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把它变正常!嘿嘿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也规定,对连续三个月未申报的纳税人可纳入非正常户管理,非正常户超过一年的,税务机关可注销其税务登记。所以是B,但是如果为纳税人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是否意味着其有关税收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这就产生了法律越位和相关税收问题。一是纳税人依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游离于税务机关...
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1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
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1年,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1年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提出申请,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国家税务局(分局)局长签字批准后,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但是,其应纳税款的追征或有偷逃税款的情形依然会依法...
A责令期限改正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