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免税货物-再生资源产品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国家政策规定噻。废旧物资已取消免税了哈
“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 2009年1月1日起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在2011年起不再退税。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不能。根据华律网中的信息,销售再生资源的企业和个人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了,而要按现行税收政策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所以是不能的。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财税〔2008〕157号 明确再生资源的增值税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主要内容: 1.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
1. 免税政策: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以及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等货物,可享受免税优惠。此外,污水处理劳务也纳入免税范围。2. 即征即退政策:主要包括利用工业废气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
综上,再生资源税收政策旨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通过调整政策鼓励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同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法律分析:1、免税政策。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等自产货物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免税;同时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2、即征即退政策。实行即征即退的主要包括: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