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是个人的分得利润的要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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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此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在一起并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投资者及家庭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薪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薪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上述4至7条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是独资性质的,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汇总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汇总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10、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税。
1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也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计税率。
1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所得(利润)。
以上这些仅就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同于其他个税和其他企业的地方作摘要说明,具体的问题和表格的生成情况问企业专管员。
股东在分得公司当年盈利利润以后当然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需要按照分红的实际数值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的话,只需要按照10%的比例交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一、分给股东利润要不要交个税? 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从合伙企业分回利润要交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考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1)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
由于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已经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了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取得分配的税后利润则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根据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
如此,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业主或者出资人、合伙人再取走上述税后利润时,自然不需要再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注:个人独资者和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