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捐赠贷方计入什么?

企业收到捐赠贷方计入什么?
  • 旧会计准则记入“资本公积”,新会计准则记入“营业外收入”按照新准则要交企业所得税的啦。

    你看一下,下面的解释
    旧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的处理方法是,先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后最终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取消了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要求,而且整篇准则没有出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等相关概念,说明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价值"待转"的概念,而且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核算思路。今后不再对接受捐赠资产区分是否"待转"的问题,不再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再从新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对"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科目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说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 企业收到的贷方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对"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表述,该科目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说明按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所以,收到捐赠会计处理是,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 执行新会计准则,就计入“营业外收入”,需要交纳所得税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可以计入“资本公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 计入的是资本公积,是按目前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的;计入的是营业外收入,是上市公司、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和自愿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的要求执行的。
  • 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对由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税计交所得税的问题,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来核算和体现,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对此问题没有明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可以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 企业收到捐赠时,应当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营业外收入"科目下设有"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这意味着按照会计准则,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应当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记录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具体而言,企业收到捐赠资产时,应借记相关的...

  • 《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①接受货币资金;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②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

  • 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在接受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出资时,是: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 捐款通常计入会计科目的“捐赠收入”或“其他收入”。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或组织收到的无偿给予的资金或物资。会计处理上,捐赠收入通常被记录为非交换交易收入,不是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获得的,不属于营业收入。当企业或组织收到捐款,会计分录如下:借方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资产账户),贷方捐赠收入(或...

  • 捐赠会计分录涉及借方“银行存款”或“物资”,贷方“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税务处理上,捐赠通常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具体规定需参照税法。财务报告需披露捐赠金额、来源与目的,便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全面评估企业状况。接受捐赠需合规,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捐赠者的意愿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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