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遗失,凭复印件付款,是否要缴25的所得税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并不是付款的问题。而是车队把发票弄丢了,对方是否要接受你的发票复印件入账的问题。这个发票丢失责任在你方,所以如果是我的话我是不会按受你的发票复印件入账的,你需要登报遗失发票,并拿这个登报申明到税务局接受处罚后开具相应的负数发票,再行开具相应的发票交对方,要求对方付款。当然如果对方肯接受你的复印件发票最好,没有明文的规定但是一般税务局是认可普通发票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加财务章后入账的,所以也不产生费用不能列支要交纳25%所得税一说。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换我是不会接受你的复印件入账的。
普通发票原件丢失可以用复印件做账,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企业丢失已填开普通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索取书面证明或其发票复印件上注明“与存根联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发票业务专用...
如果我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可以让对方盖上财务章在复印件上来进行报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解析:对遗失发票方来说,取得开票方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等资料,仅是作为记账的依据。由于遗失发票方未能取得发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遗失发票方不能税前扣除。但广东地税...
法律分析:发票丢了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应当在次日报告当地税务局,并公开声明作废。发票丢了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增值税票丢失,复印存根联,交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第二种是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
法律分析:用其发票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发票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发票报销。如果丢失的是本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而且是个抵扣联在一起的,就要写明情况。请单位的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商量最佳的解决办法。无论丢了什么类型的发票,不管是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