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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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签署。
其具体如下:1、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3、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计算包含免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新开业的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纳税人需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分支机构则需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若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可不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3%征收率计算...
一、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达到500万后是一定要变成一般纳税人的。除外情况: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