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否要先经主管税务局核定。

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否要先经主管税务局核定。
  • 个人独资企业是缴个人所得税,没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年终不象企业所得税那样汇算清缴。
  • 在实际操作中,以前年度的亏损额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然后才可在自行申报时用下年度所得额弥补(不要再批准了)。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十七条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
    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税务局负责。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先提交汇算清缴资料,其弥补亏损情况应当报主管地税局备案。
  • 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税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以及用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不同,一人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 个人独资企业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十四条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第十五条 投资者来源于 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

  • 1、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具体来说,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申报当年所得税之前,需首先核对并使用当年的收入来冲抵过去年度的亏损。一旦亏损被完全或部分弥补,且仍有剩余利润,则需按照相关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弥补亏损后没有剩余利润,或者利润为负,即出现了亏损,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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