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票30多万在税务没查,主动补缴税款投案自首会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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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会对此处以罚款,并且此罚款必须缴纳。
因为,补交的税款以及罚款是对你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处理。由于对方没有收入,所以只对其虚开发票的行为罚款,并不涉及税款。而取得发票的一方,进行了抵扣,给国家造成了税款损失。所以必须将已经抵扣的税款转出,并且补交税款。
2、至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按规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2、至于追不追刑事责任,按规定应该追究,但因为数额不是特别大,找找人也可能不会追究,事在人为。具体规定是: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
如果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是30万元,应当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虚开税款数额30万元,那么倒算虚开金额最少是230万元,那么应当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可以向省市级税务局进行实名举报,或者网上直接举报都可,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会有人向你通报举报的调查结果的,如果对调查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国家税务局举报。谢谢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单位犯罪的起点标准为前四款各起点标准的5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量刑参考意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为 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没有刑事责任 没有刑事责任。只是取得的发票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再就是根据票据法,缴纳一部分罚款。挂靠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挂靠的公司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挂靠行为本来就是违反公司法的 虚开 又违反票据法 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虚开增值税30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