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消费税税额?

如何计算消费税税额?
  •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了消费税税不重征的原则,避免了就流转额全额征税而出现的重复征税现象,是对传统流转税的一种改进。
    ③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金额缴纳消费税。
    ④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低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另外,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是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实现时间的确认。销售实现的时间,意味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销售实现的时间应当按如下规定予以确认: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以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以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以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以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
    (3)应纳税额的计算。当纳税人当期销售额确认之后,即可按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工厂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销售收入100000元,同时取得各种价外费用10000元,该产品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10000×15%=16500(元)
  •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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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上面我们了解了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那么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又该如何计算呢?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公式里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上面的朋友不应该按组价来计算.因为人家有销售价.
    应纳消费税=从价计租部分+从量计租部分
    =100*20%+5/(1+17%)*20%+25*0.5*1000*1000/500/10000
    =23.35万元.
  • 应纳消费税=从价计租部分+从量计租部分
    白洒比例税率为20%,从量计征为0.5元/500克。
    1000000*20%+25*1000*2*0.5+50000/(1+17%)*20%=233547
    其中50000/(1+17%)是押金的记税税基
  • 1.(20×6000+8×4500)
    ×20%+(20×2000+8×2000)
    ×0.5=31200+28000=59200
    2.4×3200×20%+4×2000×0.5=2560+4000=6560
    4.6×8000×20%+6×2000×0.5=9600+6000=15600
    应纳消费税税额=59200+6560+15600=81360
  • 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0*68/(1+17%)=29059.83
    消费税=250*2*0.5+29059.83*20%=6061.97
    增值税=500*(68+40)/2*17%=4590;
    6062,97+4590=10651.97
  •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五、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就是指进口时计算交纳关税的价格再加所交的关税,组成了进口商品的价格,除以(1-消费税税率)是把进口价格换算成含消费税价格.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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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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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摘要】
    消费税怎么计算【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解答【回答】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乘以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第一、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第二、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标准;第三、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要纳税。【回答】
    《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回答】
    《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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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是,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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