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1、工程项目所需购置的各种固定资产,均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单位统一调配或购置,项目部不经上级单位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固定资产;项目部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工程项目部对使用、暂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台账,做好实物管理、调入、调出、盘点、对账等基础工作。
如何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的方法如下:1、转变观念,实现财务管理方式的创新:思想上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树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意识以及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制定正确的财务管理目标;2、提高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素质:重视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为财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机会和条件,不断创新教育培训...
天津市地震局的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四章主要涉及资金的精细管理和合规使用。首先,项目资金的使用需严格遵循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和年度预算,遵循基本建设投资的规范,不得以课题形式进行管理(第十二条)。资金的分配需按季度和项目进度进行,需办理请款手续。项目资金的支付需依据国库集中...
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的,作为项目国家资本管理;属于投资补助的,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项目投资者享有;属于有偿性资助的,作为项目负债管理。经营性项目取得的财政贴息,项目建设期间收到的,冲减项目建设成本;项目竣工后收到的,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非...
天津市地震局的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项目在财务管理方面有一套严格的审批制度,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下是第九章中关于审批权限的规定:首先,对于零星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需经过分项项目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然后由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对于单笔支出超过2000元的零星采购,流程更为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