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种的未开具发票可以填负数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种的未开具发票可以填负数吗
  • 如果是上月或以前月份申报了不开发票收入,这个月把不开票收入又开了 ,可以在填制增值税申报附表(一)中填负数,但不能超过原先蓝字金额,

    如果之前此行没有蓝字金额,则不建议如此操作,税务机关查账时如果查到就不是那么简单可以过去的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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