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补打,可以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补打,可以吗?
  • 备注的话,认证方面问题不大,你可以自己利用针式打印机,调整好位置,补打上去,或者是选择作废原发票,重新开一张,后面这种方法是比较合适的。
  • 备注栏是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打印相关的内容,但是发票只要打印了,就不能再作修改了,如果对方要求必须打印备注栏,只好将已开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了。目前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机打出票,不允许手动书写,手写备注是无效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的纳税人,于开具后的发票上手写,此发票为无效票。

    扩展资料开票提醒:
    1、无论是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 ,都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2、纳税人无论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未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的发票,都属于不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4、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存在不得抵扣增值税的风险、同时也有不得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应在 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 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 备注栏是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打印相关的内容,但是发票只要打印了,就不能再作修改了,如果对方要求必须打印备注栏,只好将已开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了。目前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机打出票,不允许手动书写,手写备注是无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

  • 是不可以的。而且如果是遗失也是专票不可以补打,若客户只遗失抵扣联或发票联的,由客户自行处理;若客户同时遗失抵扣联及发票联的,我司应将《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及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交给客户。如果是发票备注栏写错可以重开或者咨询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 扫描只是对:1. 码、2.号码、3.开票日期、4.销方税号、5.密文区、6.购方税号、7.金额、税额及价税合计七个位置识别进行比对。备注不扫描。即是备注,没必要补的。未尽事项发个补充函就行了。一定要用平板式走纸的打印机,多试几张A4纸,对准打印位置,字号,字体,轻重等都有关系,一定要...

  •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忘了填开票人了解决方法是手写补充、补充打印和重新开具。1、手写补充手写补充,对于一些项目,备注栏只是作为一个说明补充,因此可以不用打印体。但是手写有时候会发生篡改等的情况,因此一般手写备注也有不被认可的情况,一般不建议用。2、补充打印,设备允许的话,有一些打印机是可以补充...

  •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可以备注以下信息:1. 项目名称或工程名称:在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场景下,备注栏内可以注明项目或工程的名称,以便准确记录交易内容。2. 服务地点或服务事项:对于提供的服务,如修理修配劳务等,可以在备注栏说明具体的服务地点和服务内容,这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服务义务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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