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含义是什么?

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含义是什么?
  • 》(财税[2012]7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除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印发)第一条第(三)项确定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销售额  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  2.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 根据财税[2012]71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须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指连续12个月内提供的服务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减税销售额。财税[2011]111号印发规定,销售额计算应包含差额征税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其销售额按未...

  •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

  •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二)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

  • 一、2022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营改增试点实施以前,企业或者个体户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需要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营改增试点前已经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营改增试点前的企业,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

  • 1、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3、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根据《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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