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稽查科对企业取证的过程

地税稽查科对企业取证的过程
  • 取证时复印一般就在企业复印,不过税务机关有调帐检查的权利,(调帐检查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税务机关取证之后就是给你算算你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看你是多交还是少交,少交的话就有罚款,
    职工工次个人所得税是地税检查的一个重点,肯定会给你们算下的,
  • (一)严格取证程序,提高证据合法性

      证据的有效性取决于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包括取得证据和使用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即是否符合证据规则。取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段,只有依法检查,才能显示检查监督的权威性,才能有效提高检查质量和防范检查风险。只有符合取证规则取得的证据,才能保证该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才能成为行政程序中和诉讼程序中的有效证据。

      1、检查人员要克服“人治”的不良习惯,必须按程序办理,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要手续、证件齐全,尤其是对税务违法的证据收集证据要合法充分。明确特殊情况下的取证要求,如碰到当事人拒绝配合取证时该如何取证等。检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需要取得证据原件的应向当事人出具提取证据通知书及提取证据专用清单;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复印、复制或照相,但必须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与我处”字样,并由其签字或押印。在对证人证言、视听材料取证时,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不能采取非法的程序和不正当的方法取证。

      2、要加强对稽查检查人员的税收法律法制培训,使他们明确案件档案文书要求和取证要求,严把税务处罚案件审核关。

      3、要求检查人员对证据材料的分类、编号,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签字或盖章等,都依照法规程序进行。

    (二)完善取证手段,提高取证能力

      税务机关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断丰富稽查取证手段,不断提高获取证据的能力。

      1、借鉴公检法机关的取证经验。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司法调查中可操作性较强的取证方式,通过分析、改进后加以利用。可以依照公安部门多类型的取证方式,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申辩等证据材料的提取、整理、鉴定、保存等,扩大取证范围和增加证据类型,也为移送涉税犯罪案件至公安机关提供了完整证据基础。检查人员在稽查取证工作中还要应用归纳演绎、分析综合、人事物三联系以及调查假说等方法,并辅以心理学、思维学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取证能力。

      2、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取证手段,提高取证的质量。一是针对信息技术在企业核算中的普及和企业无纸化办公的现状,税收机关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除了在法规上要求企业将自己所使用的财务软件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外,还需对财务软件的类型及功能进行明确的规定;二是税务机关要建立针对纳税企业的电子文档备案制度,以保证税务稽查机关对纳税人的每一项收入和支出在事后都有据可查;三是加强对检查人员电子计算机知识和会计软件知识的培训,让税务干部掌握常见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核算特点和数据生成方式;四是积极研发新的稽查软件,提高取证手段的技术含量,将纳税人的反检查企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电子稽查取证的质量。对于一些难于取证的行业,应开发研制和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去发现和固定证据。如在餐饮和娱乐行业中,营业收入的确定可以通过推广税控装置的使用,从而取得有效的信息和数据。

    (三)加快取证共享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第三方数据共享平台,提高第三方取证的效率。一是基层地税机关应主动加强与国税、财政、国土资源局、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实现共享,定期与他们进行数据交换、比对,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取证共享服务体系;二是税务稽查部门要定期跟踪和调取第三方信息,解决坐等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单纯管理模式,加强对税源的动态管理,实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建立起税源动态稽查管理模式,确保更有效的取证。比如对于举报或纳税评估发现的案件,税务稽查机关可以直接向第三方取证,这样的取证也非常有效。

    (四)提高稽查工作底稿的质量

      1、完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制度。税务稽查机关要对底稿所包涵的内容项目、体例格式、编写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范本,使底稿编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2、开展底稿业务培训。一是编制一篇有事实、有分析、有结论和有确凿证据的稽查工作底稿,要求检查人员具备相当的财会税收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文字修辞素养,检查人员要多读、多写、多练、多思,及时学习新的税收政策法规,灵活准确的应用税收政策法规,做到底稿事实陈述清楚,判断用词得当;二是定期选择典型的稽查工作底稿进行观摩学习,开展逐项检查讲评,通过现场的观摩、讲评,总结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稽查工作底稿的意见和建议,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稽查工作底稿规范化,通过严格有序的培训,使撰写的底稿既有清晰、严密的思维逻辑,又有讲究的语法修辞,结论明确也经得起反复推敲,并能够在法规和政策的高度,事实求是地反映检查过程中的思维活动及其成果。

      3、加强对稽查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一是对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检查证据的适当性进行全面复核,明确每一层次复核的内容和责任,确保最终底稿内容完整、记录清晰、格式规范、标识一致,法规应用恰当,判断准确,结论明确、附件齐全;二是对于无法律依据,检查取证不充分的,不能强行作为问题编制检查工作底稿,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检查风险。

      总之,证据是税务稽查工作的生命和案件的灵魂,稽查取证是税务机关在查处税务违法案件活动中的核心任务,税务稽查就是找出纳税主体的违法证据,税务稽查取证工作应尽一切所能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 原则上他们可以调取的会计账簿及凭证。

    在调取期间,直接在稽查局复印就可以了。
  • 如果税务稽查科打电话说要核对企业信息,有可能是套取信息的骚扰电话。税务稽查科有公司的信息,包括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等。一般是不需要问的,他只要问在不在公司,他约定什么时候过来检查就行了,而且一般都是让你们过去解决问题的情况比较多。而且企业实行属地税局直属管理,税局稽查科只...

  • 不会的。税务稽查人员查账会出示证件和调账通知书等手续,不会简单的打电话通知,税务稽查科有公被查公司的详细信息,包括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等。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

  • 二、税务部门内部规定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部门内部也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稽查工作的进行。这些内部规定可能涉及特定行业、特定税种的稽查要求,或者针对某些税收违法行为的重点稽查。三、风险评估与数据分析 地税稽查部门会通过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财务报表、税务审计结果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数据分析...

  • 目前,税务稽查取证尚无一套完整的规定和办法,对此,在查处账外经营中,特别注重直接证据材料的收集。如:将收据、出库和发货凭证、企业负责人或财务人员记的流水账第一手资料列为取证的第一目标,有时甚至是一张便笺,稽查人员都视如珍宝。对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对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做(询问笔录)。要求稽查人员根据稽查...

  • 2、分析方法。海宁市财政地税局运用不同的分析技术,对与企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管理信息,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系统和重点的审核分析,以确定涉税疑点和线索,进行追踪检查。3、调查方法。海宁市财政地税局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采用观察、查询、外部调查和盘点等方法,对稽查对象与税收有关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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