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这句话对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对,这叫做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出那不得记录总账明细账、现金和银行存款两种日记账是出纳的工作!
《会计法》明确规定,出纳岗位不能兼任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具体来说,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必须设立稽核制度,而出纳人员不得承担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任务。这是因为出纳和会计虽然同属财务部门,但各自职责有别,一人无法同时担任两者,以免造...
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这是由《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规定的要求所决定的。《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相关稽核制度,从事出纳的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体现了会计工作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原则,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管理可能带来的问题在于,...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
不可以兼任。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相关稽核制度。从事出纳的人员不可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应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