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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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因此 ,组成计税价格,就是当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的,先按照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再按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以上两者都不存在的话,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 -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的因素计算得出的作为计税用的产品价格,一般在应税产品没有计税所需的确定或合适的价格情况下采用,其计算公式通常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其中,按照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主要包括:进口应税产品应...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我国目前对绝大部分产品都按包含流转税金的实际交易价格计税。但由于某些产品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没有实际交易价格或实际交易价格一时难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按法定的包含税金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增值税是以商品...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直接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根据成本和利润率计算出的计税依据。其基本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对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计算公式会有所不同。若该货物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而若该货物采取从价...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纳税人申报的销售额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纳税人存在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况下,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用以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当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