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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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税依据 “免、抵、退”税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免、抵、退”税额。
(二)一般贸易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执行税法规定的退税率,并按照出口货物的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其中: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计算应退税款
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①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②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③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3)以上计算公式中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适用“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月度申报退税时使用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在季度汇总填报时不再重新折合计算。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离岸价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关单金额计算免抵退税,对关单金额与金额大的差异部分应照章征税。
④“当期应纳税额”是指“月度应纳税额”。
⑤各月计算的应纳税额为正数时应在税务部门规定的征收期内照章纳税。
⑥“应退税款”计算公式内“季度末应纳税额”和“当期应纳税额”均是指“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
⑦只有当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为负数时,才适用“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其他月份的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只能结转下月继续抵扣。
⑧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下,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三)当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不足50%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扩展资料:
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要求:
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免抵退税 - 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
原理: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金额X适用退税率来算免抵退税额的。
这样子难免会将本来就没有进项的货物,按照退税率将税款退给你了,所以需要将这部分免税的原材料生产的出口货物形成的销售额给减掉。 - 1、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2、从免抵退的原理来说,出口免抵退的退税,其实退还的是出口货物所耗用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实质含义是:免税购进的原材料本身是不含进项税额的,所以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就不应该退还这部分原本不存在的税额,因此要通过计算予以剔除。 -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各国政府在鼓励本国货物出口时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对出口货物分别采取免税并退税、免税不退税、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不同的税收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款予以退还。�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只免不退)�
它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前一道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使得出口货物本身就不含税,因而出口也无须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出口不免也不退税。�
注释:
(1)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必须是企业自产的货物,或者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收购的货物出口,及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非自产的货物不属上述免抵退税范围,应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征税。
(2)外贸企业从商品流通企业收购的货物出口,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3)退税政策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2.“免、抵、退”方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计算方法:
①“免”,增值税。
②“剔”,调增出口产品成本。
③“抵”,全部进项税额减去调增成本数额后的余额,抵减内销销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时,缴纳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可退还增值税。
④“退”,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亦即抵减内销销项税额后的余额,应当退还增值税。
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不得减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着内涵不一样,别弄混了。 只有来料加工业务或进料加工业务时,才会用到公式中的“抵减额”。产生“抵减额”的原因是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并未实际征收入库,因而货物出口时不退还这部分税款。“抵减额”的计算依据是海关的完税价格
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如下: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不得减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在来料加工业务或...
法律分析:国内的退税额有关计算方法: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FOB)×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视同进项)=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一)计税依据 “免、抵、退”税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免、抵、退”税额。(二)一般贸易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执行税法规定的退税率,并按照出口货物的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