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票上盖财务专用章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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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不可以,要改发票专用章。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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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发票上盖财务专用章不可以。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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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
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 发票上是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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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 不可以。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 发票规定要盖发票专用章,如果盖了财务章也能说的过去。但是别的章肯定不可以。
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可以啊.
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可以啊,没有发票专用章的,就是用财务专用章的。我们公司一直用财务专用章在发票上盖章的
- 当然可以,不过最好用发票专用章
- 完全可以,我们公司就是这样做的现在依然这样,没见退回来发票,也没见说不行的.
- 可以
我们国税规定 发票上须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两个都可以 - 可以,不过最好用发票专用章或两章同时盖
- 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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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知道,以前收到过一张这样的,对方说可以,税务所认证也没说啥
- 必须盖
- 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加盖发票专用章一样,都是有效发票。但自2011年2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原《办法》第二十三条为第二十二条,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自2011年2月1日起不得在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
具体可参考《办法》全文第二十二条:
发票是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而且发票上不允许既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票上只允许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不清晰,或者加墨多了,字都成一团...
不可以。企业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如果企业没有发票专用章的话,发票上盖财务章也是有效的,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企业开具发票时,其发票上需要盖发票专用章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企业开具发票时,其发票上需要盖发票专用章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发票的流程如下:1、登陆开票软件,点击开票系统里的发票填开;2、选择购货方的名称、税务登...
发票是否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不可以。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