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享受图书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 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 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免税范围仅限于图书的批发和零售环节,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享受免税的纳税人需要在发票开具和会计核算上遵守规定,例如开具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对于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企业,必须做到销售额的单独核算,否则将无法享受免税优惠。若进项税额用于免税项目,不得抵扣,无法划分...
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二条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
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宁夏等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7....
纳税人从事图书批发、零售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兼营应税(如期刊)、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兼营应税、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
图书从出版环节的增值税退税开始免税。图书作为文化产品,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从流程上看,图书的免税一般从其出版环节开始。在出版环节,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图书可以实现增值税退税,从而实现了图书的免税销售。具体来说,当图书出版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申报,并经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