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购入哪些情况下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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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购入固定资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混用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一、固定资产无法抵扣的范围 1.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例如,企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不产生增值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无法抵扣。2. 未取得合规发票的固定资产。若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没有取得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无法享受抵扣增值税的待遇。3. 房屋和建筑物等不动产。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2)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
在购进固定资产时,有几种情形会导致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些情形包括:1.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