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分支机构税务处理

异地分支机构税务处理
  • 1、企业所得税方面:凡没有取得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税局规定纳税申报原则上由总机构汇总核算后再按规定统一分配税款,由分支机构按分配后的数额在当地申报纳税,都要进行财务核算,没有独立核算方式与非独立核算方式的说法,只有就地申报缴纳和汇总申报缴纳的说法;

    2、增值税方面:分支机构不受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影响,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有独立核算方式与非独立核算方式的说法,非独立核算是财务上不单独核算,由总机构统一进行财产核算,但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最好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式。有些省规定跨省市的分支机构所得税采取总机构汇总后再分配的管理方式,跨区县的分支机构则不进行汇总后再分配的管理方式,直接由总机构统一财务核算并申报纳税,具体看你的分支机构是跨省市还是跨区县的。如果是跨区县的分支机构并且有增值税最好采取非独立的核算方式,跨省市的分支机构最好采取独立核算方式
  • 方法如下: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 一、正面回答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对于增值税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

  •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办理流程如下: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3、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

  • 方法如下: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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