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如何免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财税[2001]78号
国税发[2004]60号
国税函[2005]544号
以上三个文件是关于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免税的相关规定。
国税发[2007]43号,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对废旧物资的免税政策正在调整之中,很快就会取消的,因此没有必要在成立新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 - 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交增值税,没有税可免,当然不排除有地方财政补贴
- 62159896-转216分机 尹先生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的免税条件: 组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
组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回收经营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与总机构分别认定,异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免税资格认定的回收经营单位不得免征增值税。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应...
3、从产废企业购进的废品、下脚、废料等,必须由产废企业开具发票。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的废旧物资再销售是不享受免税政策的。城乡废品收购部门,一律不准从个人手中收购生产性的废旧有色金属器材(包括废旧电线、电缆、块锭棍棒、轴瓦、机件、边角下料和屑、末、溜、灰等)。收购个人的废旧有色金属,...
2、收购的废旧物资都免税,(废旧物资: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品)
根据财税〔2008〕157号文件,自2009年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和生产企业购入的废旧物资不再享受免税政策,而是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仍可免征增值税,但需要按照现行税率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时,需凭合规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