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租赁三年机器设备的租金,可否一次性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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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今年,我公司租用了另外一家公司的机器设备,约定租期是三年,租金是30万元,一次性付清。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为租赁设备所支付的租金是不是在本年度就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专业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同时,该条例第九条还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您公司一次性支付的三年的机器设备租金,不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而是要按照三年的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2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订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支付租入机器设备,三年租金36,000元,也就是每年12,000元,该项业务和生产成本是有直接的关系的,因为要计入生产成本里的。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租赁公司之所以要购进机器设备,并非要取得或保留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而是要以此为手段获取利润。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物归属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情况:1、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这就是说,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也可以约定...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月,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