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 不可以,因为根据规定,只有用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而职工教育费显然不是用于应税项目,所以不能抵扣。
  • 职员的培训费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的话,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进行抵扣的.依据: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结论是,全面营改增后,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用如果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然而,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部分,以及一些特定情况下的非正常损失,其相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需要在会计处理上区分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的开支,遵循先计提后支...

  • 职工教育经费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按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抵扣。但值得注意的是,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比如,财务人员参加职业和财会培训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

  • 法律分析: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增值税专用票可以抵扣。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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