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的部分抵扣问题

关于增值税的部分抵扣问题
  • 你这种做法是税法规定中不认可的。
    政务饿的做法是,不论是用作生产经营性支出,还是作为福利性消耗,在购进这部分物料时都要向供应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第一步;接下来把用于生产经营的那部分按正常账务处理,把用作福利消耗的部分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了。这样做既符合税法规定,也不会多交税款。
  • 1、就例题说:你第二个例子就举错了,你看第一个例子你表现出来了100-80,那么第二个例子中进项税额也必然对应一个销项。按80对应100的收入。那么50的进项对应的销项为100/80*50=62.5的收入,因此抵扣后只就12.5交了税。
    2、你可以看出来增值说的意义了,我80进的卖了100实际上只对抬高了也就是增值了的20交了税。我50进的卖了62,5,50抵扣了,那么实际交了的税也就是12.5。正因为这个特点所以起名为增值税。
    3、用自己付出去的钱来抵扣自己收到的钱,其实理解了前面所说的这个问题也就不攻自破了。你付出的钱卖了东西可以抵税是因为你付出的钱包含了购进的增值税,那么你收到买家的钱,售价中也是包含增值税的。所以是用付出去的增值税抵扣收到的增值税。
    4、付的多,抵的多,这是必然的。因为你负担了多的增值税,你可以抵扣的自然也就越多。而每一个进项都对应一个销项。那么付的多的商品产生的销项必然也多。最终也只是就销项-进项的那部分增值额交了税。
  • 现在混营是可以抵扣的,如果不能清楚的核算两部分的成本,也可以采用比例法,即两种收入所占的比例,乘以已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按业务的比例扣除,就看你怎么合适,可以适当灵活掌握。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用于进项抵扣的,所以购买方一般是对应的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一般是开给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人,不得进项抵扣。两者对于开票方而言,税率都是一样的,所以只是说开票对象不同,开票的不同区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具体的你到 51suqiu诉求网上查看吧
  •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里的“抵扣”是指进项销项税额可以相互抵减。举例说明一下。比如:你公司销售商品100元,按照现在规定增值税率是16%,那么增值税额是16元,这16元增值税是你在申报纳税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税额。这部分增值税额叫销项税额 这件商品的进货价格是50元,那么同样你的供应商也会...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不能只抵扣一部分。根据规定,超出标准的住宿费用,仅作为个人消费,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若需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元,付给员工206元,则应进行抵扣。对于300元的住宿专用发票,作为“一张”专票,应“全额”认证,产生进项税额9元。然而,由于超标100元,仅能抵扣6元进项...

  • 关于 抵扣,这是一般纳税人的业务范围,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不涉及增值专用发票抵扣的问题。现在假设甲方是一般纳税人。甲方已经将采购完的货物进行了销售,并开具了发票,现在必须要取得供货方即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能进行抵扣,当月要按给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向国税局进行...

  • 增值税抵扣问题一直是纳税人关注的焦点。关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哪些进项税额可以被抵扣,哪些则不能?以下详细列出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情况: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中部6省的26个城市除外)、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

  • 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符合以下情况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一、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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