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不是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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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不是增值税税额。 - 不是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收入
【法律分析】:1.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以是否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准。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具体来说,广告服务的计税依据是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娱乐服务的计税依据是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2、广告服务...
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即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
文化事业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并不是全部的含税价格。文化事业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根据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然后再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这个余额作为文化事业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税款的基数。一、文化事业建设...
一、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 人民共和国消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