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境外企业在境内业务是否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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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36号文规定如下: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征税的前提是应税行为发生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
境内是根据我国政府的管辖权限来确定的,只有属于境内应税行为的,我国政府才能对此有征税权,否则不能征税。
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来说,在境内开展业务是否属于应税行为,应按照上述原则确定:
一、境内销售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例如:境外某一工程公司到境内给境内某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例如:境外A咨询公司与境内B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就B公司开拓境内、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境外A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二、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使用的无形资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例如:境外A 公司向境内B 公司转让A 公司在境内的连锁经营权。
2.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例如:境外C 公司向境内D 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该技术同时用于D 公司在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线。
三、境内销售不动产
只要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无论销售方或购买方是否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均属于在境内销售不动产。例如,意大利公司将其在深圳拥有的一处办公楼销售给另一家意大利公司。
境外企业是相对于居民企业的一个概念,是指非依我国法律在境外成立,并且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境内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法》:在 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 居住满一年(365天)的个人,从 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享有居民税收管辖权。
详细解释如下:境内公司 境内公司主要是指在 境内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企业。这些公司在 开展业务,受到 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们的主要运营活动、资产和人员都在 境内。境外公司 与之相对,境外公司则是在 境外合法注册的公司。这些公司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有法人资格,按照当地的法律...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境内公司:境内公司是在 的法律框架内注册并运营的。它们遵循 的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确保合规经营。这些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通常在 境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服务等领域。境内公司的股权、管理、运营等事务也主要在 境内进行。2. 境外公司:境外公司是在 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
简单来说,凡是在国外注册或设立的组织,无论其业务领域是否涉及 ,均可称为境外单位。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境外企业、境外学校、境外研究机构等。这些单位有其独立的法人身份和运营体系,与 的单位有着明确的区别。以下进行详细解释:1. 组织注册地和业务地点:境外单位在其名称上最直接的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