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
  • 个人所得税不能由单位承担,你可以把已经扣交的个人所得税加到工资中,再按规定扣除标准减除费用5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 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50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国税发[1996]127号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工程...

  • 建筑施工行业在处理工人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时,需根据与工人签订的合同类型来决定具体操作方法。若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为其缴纳社保,则按照工资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雇主根据工资总额计算出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直接从工人的工资中扣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通常遵循国家规定的税率标准,如...

  • 结论:建筑工程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明确,施工项目工作人员被视为纳税义务人。他们的所得,如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工程作业收入,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政策,工程承包人、个体户以及其他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人,依据其业务活动产生的所得,必须按照《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

  •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2、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 难以划分各年所得的,可以按月预缴、预扣税款,并在工程完工后按各年度工程完工量分摊所得并结算税款。第十七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分局、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505号)第一条规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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