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税控设备如何抵减增值税

采购税控设备如何抵减增值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本文拟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进行探讨,以供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参考。
      
      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对于抵免的增值税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税的组成部分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该文件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对于符合条件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两项费用的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十三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十九栏“应纳税额”与第二十一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十九栏“应纳税额”与第二十一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十九栏与第二十一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十一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十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十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十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 可以全额(价税合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 在纳税申报表里面填写,具体的可以问当地百旺客服。
  • 抵减方法:税控设备: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2011年12月1日之后初次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借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

  • 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纳税人非初次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按规定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3)购买非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如打印机和电脑),...

  • 税控设备与维护费在增值税抵减会计处理方面,于2011年12月1日之后,增值税纳税人购买首次使用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其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具体会计分录如下: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含电脑、打印机、税金卡,总价5000元,含税价)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

  • 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则需自行承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

  •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设备支付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允许全额抵减增值税的,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购入设备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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