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号借款费用中一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
-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应该为
支出金额X(金额在当期资本化所占的天数/ 当期天数)
我的理解是因为一般借款的资本化与借款的支出挂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本准则旨在规范借款费用的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主要关注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的确认和会计处理。借款费用涵盖的范围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其中,与融资租赁相关的费用则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解读之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为了深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同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一致性,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涵盖“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和“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一致性问题。自...
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标准,要求企业清晰列示负债情况,并在特定条件下披露与契约条件相关的信息,以增强报告的完整性。同时,该解释还对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方式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汇总披露相关条款和条件,以及与融资安排有关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和付款到期日区间,以评...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 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