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用交企业所得税吗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如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范围,则应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规定,单位取得的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应该作为财政补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建议申报小微企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申报手续繁琐 申报小微企业虽然初衷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的手续和资料较为复杂。这不仅要求企业投入较多的精力准备相关资料,还要不断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对企业的日常运营产生一定的干扰。2. 政策扶持有限 虽然小微企业...
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这里提到的是不同行业的不同标准,因此在申请中小微企业认定时,应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来对应相应的资产总额标准。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从业人数的计算通常包括企业内的正式员工、兼职员工等,但不包括临时工等...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
1.资金申请报告;2.标注“微型企业”字样的营业执照;3.资金到位的合法凭证(包括银行对账单等);4.投资计划书;5.企业租赁经营场所、购置设备和加盟资金等合法凭证;6.人社部门出具的已接受创业培训的相关证明;7.县微企办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二)财政资本金补助资金实行“定向支用”的原则,按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认定。中央、省是工信部(厅)主管,市县一级,就是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信委)因项目的不同,还可能有其他的主管部门,如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财政部门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