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货物时已确定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 会计分录怎么做?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是直接进损益还是先做原材料
这个没有强制规定,只要是购入就消耗的情况下,两种分录都可以。但是从管理角度考虑,应该先入库,做原材料,然后办理出库手续,再结转进其他业务成本。
这个区别与是否抵扣无关。
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不产生滞留票(可抵扣但没有认证的发票),那么一般规定,取得专票的全部要认证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再办理转出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你应该先做进项,再做进项转出。
结合第一条,建议分录如下操作:
1、购入材料抵扣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
2、用于非应税项目,转出进项税额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供参考
购买货物或劳务时,都要含增值税,如果纳税人购买货物是为了生产经营,再次销售,也就是用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税款转嫁到下环节,如果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专门用于职工福利的、个人消费的,就退出流转环节了,所以增值税也就不能再转嫁给下家,需要自己承担。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予以转出。具体分录如下: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扣其进项税,是对的。2、如果不能抵扣其进项税,是很吃亏,那也是没办法的事,税法规定了的,任何人任何地方不可能网开一面。3、你的理解都是对 的,我很同情,但也无能为力。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或经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至货物的成本中。
因为这些项目不会产生销项税。不会产生销项税时,这些项目耗用的进项税就没有地方可能得到抵扣,所以就不能抵扣。就像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建筑业,建筑业是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领用的钢筋属于增值税项目,钢筋在施工企业-建筑业那里因为不产生销项税,你想抵扣进项也没有地方抵扣呀,所以只能把进项税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