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增值税兼营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税务处理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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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一点说吧。
1、混合销售行为
是两种应税行为,同时存在从属关系,针对同一购买方而言。包含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两种。
比方娱乐场所还提供烟酒的销售服务,它是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因为娱乐业它主要还是提供娱乐服务,销售烟酒只是从属于主业而存在的。
比如电信部门销售电话机还提供电信服务。很显然最关键的业务还是电信服务,销售电话终端只是为了提供服务。当然只是销售电话的,不提供电信服务显然是销售,属于增值税行为。
2、兼营行为
指两种行为不存在谁属于谁的地位,完全并列,不相干。
存在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两种行为应该分别单独核算。要是没区别核算,那就税务机关核定了。
比如一个人开了一家餐厅,同时还开了一家商店卖东西。显然二者没关系,前者营业税,后者增值税。
具体表现为,增值税纳税主体同时经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税纳税主体同时经营不同税率、税目的营业税应税项目;而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主体在自身纳税人身份下,同时参与其他与其身份不一致的流转税项目,且这些项目间无直接联系。税法规定,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并据此计征增值...
增值税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中,除了主营业务之外,还兼营其他应税项目的行为。详细解释如下:增值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会遇到除了主营业务之外,还涉及其他应税项目的情形,这些兼营的应税项目可能会涉及到不同的税率或者不同的税收政策。所...
一、增值税兼营有哪些规定 1、增值税的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2、如果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3、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增值税兼营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
1.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的“一”:强调了同一项销售行为,而在该项销售行为中是既包括了销售行为又包括了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兼营销售行为的“两”:纳税人他们所经营的范围包括两种业务,有销售业务,也有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业务,但是两者是独立的,不能作为“一”项业务看待。2.购买者 混合销售行...
兼营行为注意 增值税上,经营分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一个公司同时从事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销售行为的,就叫做兼营行为。根据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行为的,应当分配核算,如果未分别核算的,根据总的销售额,按较高的税率来算税。比如说移动的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