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上发红包要缴税,如果加了老板好友,那这个红包算企业还是算好友?
1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我认为这个事情要分情况,我个人认为大部分情况下应该还是算是企业的。
首先,老板与员工就算是添加了好友那也无法改变他们是上下级的关系,老板如果说是以与工作相关的理由给员工发红包,那当然应该算是企业的,也理所应当的要交税。自从微信红包越来越广泛,有许多企业通过发红包的方式,逃避交税,我相信这个政策的出台,也是为了杜绝这种现象。
其次,有的人可能会说,老板与员工加了好友,那可能是双方私交甚好,所以老板可能以个人名义给员工奖励,那我认为这个举动本身就不太好,公司应该有自己的奖惩制度,如果说某一位员工真的工作十分出色,那大可以在公司年终奖的时候多发一些,为什么要以私下发红包的方式去奖励呢?这样也不利于这个员工与其他员工之间平时的交流。况且,现在社会风气并不算好,逃税漏税、走后门、潜规则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所以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频繁发生,我们应该以身作则,不要做出容易让人误会的事情。
作为老板,加员工的好友这件事无可厚非,但如果以工资形式发红包,那交税就是应该的,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我认为还是少做这样的事情,毕竟这样给别人落下口实。现在越来越多人使用微信转账,那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一定不要做出违反乱纪的事情。 - 我觉得算好友吧?因为好友对我们有利,好友间的发红包,不叫抢,而叫赠与与被赠与,领取的同时可能不用交税哦。
- 我觉得应该算是好友的,老板给你发红包算私人红包,企业红包应该是用企业的钱来发的。但是我真的无语这个规定。
- 如果是私人红包肯定不用缴税的,如果是企业红包还是要缴税的。要看先决条件,具体看规定。
- 这个红包算是好友红包,因为他是老板个人发的红包并不算到企业红包里面,所以不要交税。
- 加了好友,我想就不算是企业了吧,应该是算好友之间的红包了。这样就不用交税了。
- 我觉得那应该就算好友的人,虽然是通过老板添加的好友,但是那已经就和老板脱离了关系。
- 有雇佣关系在这个可能还是算企业,不过我对这方面不了解,只能说这是我的猜测,真实情况如何还得问专家啊!
- 私人红包肯定不算,如果是按照公司的工资形式肯定算的,毕竟工资需要纳税嘛,那私人只能算赠与。
- 加了好友我觉得就应该是老板私人名义发的就应该不算企业算好友吧。
- 都加了好友了,应该是算好友啊,如果这都算企业,那老板还能交朋友吗?
4. 如果企业派发红包的活动委托给第三方具体运作,代扣个税的责任应由第三方承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所得人,而扣缴义务人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因此,如果企业将派发红包的促销活动外包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应由该第三方平台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之间发微信红包不需要缴税。相关法律规定:1、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2、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
答案是,税收政策对于网络红包的处理确实有所区别。首先,企业向个人发放的带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根据税法规定,会被纳入礼品范围,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参与企业举办的抽奖红包活动中获奖,那么这部分奖金可能需要纳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在网上...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企业派发红包的活动是一种宣传推广的营销行为,如果将派发红包的促销行为外包给第三方支付微信红包,应由外包支付方代扣个税。
根据公告,网络红包纳入礼品范围,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不过,并非所有在网上抢的红包都需要缴税。此次调整仅限于企业向个人发放的带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并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