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 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体制以"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为基本原则。校长在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组建财务机构、制定经济政策、资源配置、预算、校内财务政策、计划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设立符合教育和财政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财务机构,全面管理财务活动,确保具体财务管理工作有效执行。财务...

  • 第三十四条 支出是指民办高校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包括教育业务支出、经营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第三十五条 民办高校支出包括:(一) 教育业务支出,即民办高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

  • 学校应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上报分析报告给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需加强预算执行控制与分析,确保提供准确财务信息,支持加强财务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民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违规行为需及时处理。民办高校的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需委托审计部门对预算...

  • 第三十一条:收入,指的是民办高校在业务活动中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服务潜力增加,这类流入应被归类为教育事业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等。第三十二条:民办高校的全部收入都应纳入预算,统一进行核算和管理,确保财务运作的一致性和透明性。第三十三条:...

  • 第四十条规定,结余是指民办高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分为限定性收支结余和非限定性收支结余。经营收支结余则需要单独反映。根据第四十一条,民办高校的结余除了专项资金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取学校公益金和发展基金。如果有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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