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五)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六)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而且,根据76号公告规定,企业应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可以看看网页链接
  •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三)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资料来源:
  • 企业在申请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文件资料。其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表》是首要文件,它详细记录了企业的申请信息。企业还应提交自主、委托或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这有助于税务部门了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预期支出。同时,企业需提供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

  •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

  • 【问题】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解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除报送一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类别,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委托开发项目...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116号文规定,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符合如下几点:一、范围符合 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必须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 第三,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把握3个环节。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3个环节。具体而言,项目确认环节要求企业研究开发的项目需向政府(省辖市、县及县级市)以上科技部门或经信委申请项目确认,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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