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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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计科目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
(二)帐务处理
1、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销售实现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商品销售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营业税金”)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其应交纳的消费税也按上款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受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帐务处理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于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代销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2)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交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技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3、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等方面的帐务处理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货物移送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经营费用”(外商投资企业为“销货费用”)、“营业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4、随同金银首饰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帐务处理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5、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的帐务处理
各类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按技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于企业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产品销售税金”)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6、金银首饰在进出口环节等的处理
金银首饰在进口环节和出口环节以及经 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同时持有《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影印件及《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的经营单位均不计算消费税。
7、生产企业仍需交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帐务处理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改由零售环节征收后,生产企业按规定仍需就金银首交纳消费税的,除受托加工业务交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外,其他交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应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93)财会字第83号]中所附《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办理。
摘自财政部(95)财会字9号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税法规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税范围: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
金银首饰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消费税不退;金银镶嵌首饰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生产环节已经不再征收,所以也不允许抵扣已税的珠宝玉石的税金;税法明确规定镀金首饰不属于金银首饰,所以仍属于生产环节征收;纳税人以“以旧换新”的销售方式销售...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⑧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2、会计科目的设置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后,需要交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本通知范围内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买珠宝需要交消费税吗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需要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税率5%其他贵重...
《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所有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