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征部分能否抵减清算后应缴的土地增值税额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应该可以。因为预征的税款是针对纳税人的,而不是针对具体项目的,不能将预征的税款再具体计算到哪个项目,否则,将产生有的项目需申请退税,有的项目需补税,退税办理旷日持久,而补税得马上缴。
不可以。1、法律法规规定:《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应当在土地转让款项支付时一次性缴纳。若土地增值税预征不到位,即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金额少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补缴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而不是进行清算。2、保障税收公平:土地增值税是保障税收公平...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当期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以据实扣除。因此,企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100万元,尽管暂时计入应缴税费的借方科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是可以根据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的。在纳税调整时,增加实际缴纳的税金及附加100万元,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当然...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四条,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计算为:含税收入-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收入-销项税额=含税收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价款)÷(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收入+土地款抵减销项。因此,在土增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在销项抵减的税金应当在收入中加回来调整。...
二、交房时的差异:预缴增值税的房地产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申报纳税,此时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与预缴增值税的预缴计税依据是一致的。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要对土地增值税预征收入进行调整或进行负数申报。三、...
(三)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土地增值税分摊调整后,导致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出现正数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上述方法计算的累计退税额,不得超过其在该项目开发各年度累计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清算年度产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三、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应向主管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