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因此,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缴增值税时不能抵扣进项税,可减除支付的分包款;预缴款开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企业所得税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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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时,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具体而言,一般计税方法的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方法的预征率为3%。若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则在收到预收款时应在该地预缴。若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

  • 当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并收到预收款时,如何预缴增值税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首先,纳税人需要准备相关的项目合同。接下来,根据合同信息,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外出经营证明(外经证)的申请。随后,携带外经证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增值税和地税附加的预缴,预缴比例为2%。完成预缴后,纳税人会获得一份完税证明。这...

  • 劳务公司的业务如果只是单纯的劳务,而不是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就不需要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

  • 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虽然纳税义务尚未实际发生,但必须进行预交增值税的处理。这意味着,即便在未完全完成项目前,企业也需要根据预收款金额预缴相应的增值税。这一规定对于企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预缴可以避免未来可能因增值税计算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无论是销售商品还是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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