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期进项税认证抵扣的问题

关于筹建期进项税认证抵扣的问题
  • 180天的期限是指在开票日期后180天内不认证抵扣的话就不得认证抵扣;而对于已认证抵扣而形成留抵税额无明文抵扣期限的规定,并不存在超过180天就不得抵扣一说,理论上讲可以无限期留抵。
  • 认证后留抵,等有收入时再抵扣。税务人员说的是你认证了就必须在表二认证的第四栏填上已经认证的金额和税额等相关金额及数量,因为你并没有收入,从而形成了你的留抵税款。但是这些前提是你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否则不要认证,等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后再认证。

  • 因此,如果企业准备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还未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由于尚未取得收入,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留抵以后结转。

  • 1、一直是一般纳税的可以,只要不是用不不可以抵扣的情形就可以;2、筹建期是小规模的话,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

  • 筹建期的进项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将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 基建期间属于筹建期,期间的所用费用的进项税金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金并入开办费。只有开始生产经营了才能开始进项税金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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