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没有计提,发放时直接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汇算清缴时怎么调整处理?

工资没有计提,发放时直接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汇算清缴时怎么调整处理?
  • 调整,就是把原来做错会计分录,调整为对就行了
  • 朋友,您的做法,确实来说,是不正规的。毕竟员工工资,属于哪一个范畴(管理、销售、制造等),总得有个源头和终结。如果没有计提,就少这一笔的费用了。计提: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当然,也有很多公司也好像您写...

  • 法律分析: 工资过会计分录,如果事当月发放,可以不计提,没有什么后果。如果工资是次月发放,当期不计提会少列成本费用,虚降产品成本,虚增利润,多缴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利于财务成果的分析与评价。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

  • 如果你不计提工资,当月工资当月发的话,那么直接计入到费用里面去就可以了,比如说管理人员就计入到管理费用,销售人员就计入到销售费用

  • 1、一般工资都在下月发放,因此原则上应在工资所属当月先计提;2、实务中如一直采用发放当月计提的会计处理,可以沿用;3、但若是其中有漏计提的,跨年度的则需要补提入上年度,没有跨年度,可在发现当月补提。

  • 出现贷方余额有两种情况:1)发工资有时是压一个月,即本月工资下月初发放,这样的话,贷方余额是允许的。资产负债表应付工资可以用负数表示。2)之前的计提和发放不同步造成,即计提多了。这样的话,下月不要计提了,把这部分消化掉。若有不能对冲干净的余额,用差额修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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