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总额超过什么标准时,在年末的纳税调整时会计算所得税啊?

企业工资总额超过什么标准时,在年末的纳税调整时会计算所得税啊?
  • 工资列支标准问题:按月人均1600元计算准予税前列支,超过部分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增加,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足标准的按实际列支,不予补足。
    补充:
    你讲的是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 有的企业税务机关会给企业一个工资定额,年度总工资超过定额的,就要调整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工资超过1600元/月,是交个人所得税,是个人交.不是公司交.
  • 从2007年开始,就是按1600元为标准,既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标准,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工资扣除标准,比如你公司人员为10人,按税法规定就只能在税前扣除10*1600*12=192000元,超过部分就要做纳税调整,缴纳所得税,不足的就按实际扣除。
  • 按每人1600为标准,超过这个基数要征所得税,另外如果是外资工资只要去税务机关备案就可以税前全部列支,1600元既是个税的扣除标准,也是企业所得税中工资的标准,比如你们10个人年工资为20万元,那么有8000元不能作为费用列支
  • 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如果工资总额超过一定标准,需要按照相关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收入进行征收的一种税,具体来说,是对企业经营利润进行的一种税收分配。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的税收政策而定。二、增值税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发放的工资如果涉及到一些福利...

  •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对企业在2006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政策调整前的扣除标准执行,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得结转到今年...

  •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送您国税函〔2009〕3号文件链接: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5136&flag=1 ...

  • 要交。核定标准=企业职工人数*1600*12 如果企业全年工资总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超过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增。但对个人来说,没有影响,年底不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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