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之间互换住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房产,不征“土地增值税”;
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按照《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合并,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分立,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企业改制重组时,发生房地产投资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的开征,有利于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根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明确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1、按照《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综上所述,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主要有以上4种,因此,如果自己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一定要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这4种中的其中一种,如果符合,那么暂时就不需要再交纳土地增值税,这样也可以节约一大笔成本费用。 - 大抵有以下4种情况:
1、按照《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综上所述,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主要有以上4种,因此,如果自己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一定要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这4种中的其中一种,如果符合,那么暂时就不需要再交纳土地增值税,这样也可以节约一大笔成本费用。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如下: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个人销售住房的。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6、共建房屋,...
免征土地增值税如下: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产,不征税。不予...
一、建造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五、个人之间互换住房,...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8).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以上就是关于土...
《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第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