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除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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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普通发票,都应按17%或13%(税目不同、税率不同)计提销项税。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即使当月只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也是这样计算。而一般纳税人收取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的只有以下几项,其余收取的普通发均不得抵扣进项税。
可抵扣的普通发票有:
1.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2.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按收取的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上的价格)。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依据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应缴部分可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即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在此基础上,对于一般的纳税人企业来说,其适用的法定税率通常稳定在17%(除非有特别原因或情形需要申请其他税率)。
增值税的抵扣是进项税额的扣除,抵扣进项税额分凭票抵扣和计算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税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通行费、国内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直接根据发票税额进行抵扣。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纳税人按符合规定的...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直接计算法,是按照销售额减去法定扣除项目的余额后,再乘以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这种方法又分为加法和减法两种。加法是将构成增值额的各项要素相加,其公式为:增值额=本月工资+利润+租金+其他增值税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但这种方法在...
增值税扣除率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部分金额所占的比例。具体来说,增值税扣除率是用来计算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下面进行详细解释:一、增值税扣除率的概念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针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税。增值税扣除率是指企业购进货物或者接受服务...
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基本示例: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